一、活期储蓄存款
产品介绍:人民币活期储蓄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不限存期,凭存折(卡)和密码可随时存取现金的业务。
起存金额:1元起存,多存不限。
存期:不规定存期。
计息规定:活期储蓄存款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均以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活期储蓄存款采用积数计息法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税后利息,并入本金起息。
二、整存整取储蓄存款
产品介绍:整存整取存款是指开户时约定存期,本金一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定期存款。
起存金额:50元起存,多存不限。
存期: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期六种类型。
存取款规定:可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定期一本通户提前支取仅限一次。
计息规定: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或转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开户日(或转存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逾期支取,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三、零存整取储蓄存款
产品介绍:个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客户事先约定存期,每月固定存入固定金额,到期支取本息的一种定期储蓄方式。
存期:分为1年、3年、5年期三种。
起存金额:5元起存,多存不限。
存取款规定:存款金额由客户自定,续存的金额每月存入一次,必须与开户首次存入金额相同,中途如漏存一次可在次月补齐,未补存或漏存次数超过一次的视为违约,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计息规定: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开户日所定利率计息。在原定存期内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逾期支取,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四、个人通知存款
产品介绍:个人通知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支取时需提前通知营业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的业务。
存取金额:起存金额和最低支取金额均为5万元(含)人民币。
存期:不约定存期,按客户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
取款规定:最低支取金额为5万元。部分支取时,留存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低于5万元的,必须销户。
计息规定:
1.通知存款支取时,营业机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2.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已办理通知手续且按时支取的:
①支取金额与通知金额一致的,支取金额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
②支取金额低于通知金额的,支取金额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剩余金额(通知金额减支取金额)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③支取金额超过通知金额的,通知部分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超过金额(支取金额减通知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5.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产品介绍: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可随时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业务。
存期:不规定存期,可以随时支取。
起存金额:起存金额为50元。
计息规定: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存期不满三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付活期利息。 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不满半年的,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三个月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存期半年以上(含),不满一年的,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半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存款一年以上(含),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六、存本取息储蓄存款
产品介绍: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约定存期和取息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分次支取利息,到期后一次支取本金的定期储蓄存款业务。
存期:分为1年、3年、5年期三种。
起存金额:5000元起存,多存不限。
存取款规定:客户按照开户时约定的取息日,可以一个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取息日未到,不得提前支取利息;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取息;提前支取本金,按照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规定计算存期内利息,并扣回多支付的利息。
计息规定:
1、取息日为:存本取息开户的周期月对应日;
2、客户凭存折按每个约定的周期支取利息一次,若客户在取息日未到我行取息,可在以后月份随时取息,但不计复息。
3、每周期月支取利息时不扣减利息税(如有),销户时一次性扣利息税(如有);
4、存本取息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存折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存款利率,采用逐笔计息法中对年对月对日法计算利息总额,再根据约定的取息次数计算每次取息金额;
5、提前支取的,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采用逐笔计息法中实际天数法计算存期内利息,并从本金中扣收多付利息及利息税(如有);
6、逾期支取的,逾期本金部分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采用逐笔计息法中实际天数法计息;
7、储户销户支取利息时,由于扣除利息税可能出现红字,应一次性从本金中扣回。
七、财喜通(已停办)
产品介绍:我行推出的一种靠档计息的储蓄产品,随用随支。
存期:不设限。
起存金额:一万元起存。
存取款规定:一本财喜通最多可以开立四个账户,每个账户一万元起存,每个账户最多可以部分支取11次。
计息规定:按通知存款、整存整取等储蓄产品的金额和存期靠档计息,计息规则见各储种计息说明。
惠薪快贷
适用主体:有固定收入的市民和新市民
贷款用途:住房装修、购买耐用消费品、旅游、教育等个人消费贷款
可申请的最高额度:50万元
申请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18至60周岁之间;
(二) 有本辖区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或固定的住所;
(三)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信用记录良好。
(五)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支用方式:受托支付/自主支付
还款方式:据借款期限和资金流特点,协商采用不同的还款方式。
个人经营贷款
适用主体: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
贷款用途:用于合法经营活动。
可申请的最高额度:100万元
申请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18至60周岁之间;
(二) 有本辖区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或固定的住所;
(三)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信用记录良好。
(五)从事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和社会发展要求。
(六)具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批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按规定不需取得的除外),从事特种行业的,具备有权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七)有合理的经营计划。
(八)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方式。
(九)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支用方式:受托支付/自主支付
还款方式:据借款期限和资金流特点,协商采用不同的还款方式。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适用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用途: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个人住房的贷款。
可申请的最高额度:100万元
申请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70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贷款行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五)具有真实的购房交易。
(六)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的能力。
(七)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
(八)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支用方式:受托支付
还款方式:按月等额本息、按月等额本金
一、大额支付系统
概念: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简称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开发建设,处理同城和异地跨行之间和行内的大额贷记及紧急小额贷记支付业务的应用系统。
业务处理方式:大额支付系统采用支付指令实时传输,逐笔实时处理,全额清算资金的处理方式。
主要业务种类:普通汇兑、中央银行和国库部门办理的资金汇划、承兑汇票查询等。
二、小额支付系统
概念: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同城、异地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贷记支付业务。
业务处理方式:小额支付业务采取定时批量处理的方法,支付信息定时或实时转发,资金在日间规定时点轧差清算。
主要业务种类:电子汇兑、委托收款(划回)、委托承付(划回)等贷记业务;代付工资、保险金的贷记业务;代收水费、电费、煤气费等借记业务;缴扣税等实时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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